《董事会》 2012年6月20日 作者:柏立团 |
2011年,巨龙管业(002619)、美达股份(000782)等多家上市公司陷入贿赂门的丑闻。近期,沃尔玛被披露通过行贿以取得在墨西哥的开店许可,同样的行贿丑闻也曾发生在中国昆明;而“雅芳”、“大摩”、“耐克”等商业贿赂门案件,严重暴露出商业贿赂对中国经济肌体的侵蚀日益深入,“商业贿赂”一词正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商业贿赂是一种极具危害性的行为。宏观层面而言,商业贿赂行为会导致行业内资源分布的不平衡,从而使大部分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甚至有可能导致行业内的恶性循环,使整个经济市场的运行不稳定。对从事贿赂行为的公司自身而言,商业贿赂会破坏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给企业员工带来不健康的价值观,其行为一旦曝光,公司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必然大打折扣,从而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严重的商业贿赂行为还会导致公司相关的工作人员入罪,公司面临诉讼的困境。
愚蠢违规的根源
商业贿赂源于公司经营者经营理念的错误。长久以来,中国社会都是以“人情”社会为主,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行为也都是有关系才好成事,小到企业之间的货物采购、大到政府部门的种种审批,无不可以以贿赂的方式进行“打点”,于是请客送礼、惠以好处就成了家常便饭,甚至成为公司经营的潜规则,以至于许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也不得不入乡随俗,学会了这一套立足的本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部分公司管理者对公司的贿赂行为视而不见,或者是暗中授意,鼓励公司员工进行商业贿赂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说是一味追逐经济利益而损害商业道德的行为,也是没有意识到商业贿赂的违法性和严重性的行为。
商业贿赂源于公司经营中淡漠的法律风险意识。前通用电气总裁JACK WELCH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损害甚至使公司毁于一旦”。通过商业贿赂,固然可以取得暂时的收益,但是从长远看来,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这种法律风险不但包括刑事风险,而且会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就刑事风险来说,上市公司负责人可能涉嫌单位行贿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就民事风险而言,涉嫌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订单、客户等,如果该行为被认定无效而其又对这个招标结果进行过披露的话,可能会对公司股价及发行新股、发行债券等造成影响。像吉峰农机(300022)2012年3月28日就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其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因为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重庆吉峰及其董事(总经理)赖寒犯单位行贿罪、吉林吉峰金桥公司负责人刘波涉嫌对单位行贿罪等情形,“无法判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商业贿赂源于公司法务内控制度的缺失。对很多上市公司来说,法务部门的作用仅仅是合同审核等基础的法务功能,而没能上升到合规及法律风险防范的高度。纵观中国上市公司,法务总监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屈指可数。实践中,对上市公司来说商业贿赂行为产生于公司运作中的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申报审批、广告宣传、成本控制等各个环节,并且可能产生于公司中的不同部门。这就要求必需有一个强有力的部门来加以监督与控制。许多上市公司由于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由于专业知识掌握不足,建立的内控制度不够科学与合理,导致对于商业贿赂行为缺乏监督和治理措施,也导致商业贿赂的滋生。西门子(中国)区副总裁赵爱立这样评价内控对于反商业贿赂的作用:“两年前,西门子一直被媒体作为负面对象报道。是什么造成了很严重的商业贿赂或者腐败方面的现象,从我们的自身经验、从我们自查的结果发现,我们企业内控的不足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让法务总监变得更重要
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并增强法律风险意识固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及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达到这种高度尚需时间。而系统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帮助上市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的风险。笔者认为,确立法务总监对于商业贿赂治理的枢纽地位、建立有效的反商业贿赂合规文件、健全反商业贿赂综合治理体系不啻为一种防范商业贿赂法律风险的良好手段。
确立企业法务总监对于反商业贿赂的枢纽地位。法务部门的工作核心是法律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而商业贿赂是公司面临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法务部门作为负责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部门,应充当着枢纽的角色,将公司各部门整合起来共同发挥商业贿赂风险控制的作用。在此情形下,董事会应确立法务总监对于反商业贿赂合规政策的制订权和商业贿赂行为独立调查权与处理权。作为中国最大的综合性民营企业,复星国际(00656,HK)给其他上市公司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其法务总监秦学棠先生既是公司董事,又是反商业贿赂机构的负责人。受益于该机制,复星国际控股的近十家上市公司迄今未发生过重大商业贿赂,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案例。
制定反商业贿赂的合规文件。上市公司的反商业贿赂制度涉及反商业贿赂政策、员工行为准则、岗位反商业贿赂手册等法律文件。反商业贿赂政策至少应包括反商业贿赂的目标及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商业贿赂管理部门的地位及责任、管理框架及报告路线图等。员工行为准则应当规定上市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并可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专门要求。岗位合规手册应当规定各个工作岗位的业务操作程序和规范。
完善反商业贿赂管理体系。一个有效的反商业贿赂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的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完善的反商业贿赂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的商业贿赂的管理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确保上市公司稳健运营。具体而言,体系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通过设置商业贿赂管理部门或者岗位,制定和执行反商业贿赂政策;2.开展反商业贿赂监测和培训等措施;3.建立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商业贿赂风险的行为的机制。整体而言,反商业贿赂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商业贿赂是对企业道德文化的侵蚀,更是对企业法治文化的破坏。商业贿赂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正常的秩序,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加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商业贿赂尽管其方法与表现形式各种各样,但其发生与企业法务内控制度的不足有很大关系。禁绝商业贿赂并无灵丹妙药,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务内部控制规范,不但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经营水平,亦是商业贿赂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手段之一。
(作者系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