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所律师收到上海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委的裁决书,本所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全部以胜诉而结案。
上海国际仲裁院审理上海领车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的投资合同纠纷中,经过多轮庭审,最终本所柏立团律师、聂圣楠律师代理的领车公司的仲裁请求获得全部支持。
上海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投资人陈某与深圳晋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纠纷案,本所聂圣楠律师代理的投资人陈某的全部诉请获得支持。
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的上海海直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本所聂圣楠律师、秦欣律师代理的上海海直公司的诉请获得仲裁委支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上海箴荣公司与上海新帛公司的投资合同纠纷案中,本所聂圣楠律师代理的上海箴荣公司胜诉。
上述各案除基金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外(深圳中院受理执行申请),其他案件在裁决结果出来后,对方当事人均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