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漠电子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大漠电子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大漠电子在新三终止挂牌事项顺利办结。
大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的承办律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本所律师审查了挂牌公司主动终止挂牌原因、终止挂牌是否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是否充分合理、公司是否存在未办结的股票发行、并购重组等业务等,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相关义务人与异议股东的沟通情况和达成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并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目前已经办结了大漠电子、粤珍小厨、格林照明等新三板公司的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法律服务。
上述项目承办人为柏立团律师、黄盟仁律师、聂圣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