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吕璇璇律师受聘成为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0/03/20 15:13:21
2017年2月16日,上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大会暨宣誓仪式在市司法行政大楼举行,本所律师吕璇璇成为受聘的首届人民监督员之一。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2月发布的《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包括立案、羁押、监视居住、搜查、阻碍诉讼、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刑事赔偿、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撤销案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等11种情形。